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监督及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等工作。
(1)负责对学校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问责。
(3)负责做好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掌握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4)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承办党员涉嫌违纪或监察对象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5)负责对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
(6)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案件的检举、控告,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反馈工作,保护检举人合法权利。
(7)负责管理一般性审查谈话室,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受理监察对象自诉、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8)负责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资料的整理归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