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依据学校《2017年下半年校内巡察工作安排》要求,请上学期接受首轮巡察的十五个单位于3月20日前将巡察整改报告提交至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要求: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行政楼235室;电子版以“部门名称+2017年校内巡察整改报告”命名发送至邮箱:52737850@qq.com。
联系人:曾 丽
联系电话:2861447
纪委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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