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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五一”、端午节遵规守纪廉洁过节的特别提醒

时间:2018年04月28日 15: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按照省纪委“九个严禁”和“驻厅纪检组‘五一‘、端午节特别提醒”的要求,向全校党员干部发出特别提醒:

1.不得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物;

2.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3.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下属、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含电子红包);

4.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接受学生家长请吃;

5.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私房菜”等场所;

6.不得用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

7.不得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8.不得违反交通法规驾车出行;

9.不得未经报批擅自离开工作地;

10.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请全体党员干部遵照执行。

中共兰州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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