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后勤管理及服务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关于校内巡察第二阶段工作安排》兰工院党委[2018]84号的工作要求,学校将在服务对象中开展对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请各教学、教辅、后勤管理及服务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切实负起责任,安排专人于2018年11月27日前到纪委办公室(行政楼235)领取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并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填写。请以上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9日前将填写完毕后的调查问卷和民主测评表密封后交回校内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校内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