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上级廉政建设要求,须对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现将学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表上传至校园网,请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要求下载并认真填写,填好后仔细核对并打印纸质文档,经本人亲笔签名后于10月25日前送纪委办公室(办公楼23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2515442@qq.com,以便核对、整理归档。
2014年9月15日
附件:兰州工业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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